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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ore wrote…

Be still, my heart, these great trees are prayers. The trees, like the longings of the earth, stand a-tiptoe to peep at the heaven. The grass seeks her crowd in the earth, the tree seeks his solitude of the sky. Do not linger to gather flowers to keep them, but walk on, for flowers will [...]

容忍与自由/胡适

    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耐儿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 我们谈到英国文学大师阿克顿(Lord Acton)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完成他就死了。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近更重要”的感想。有时我竞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一九O八)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丛话》,其中有一条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  《王制》有之:“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吾独怪夫数千年来之排治权者.之以济世明道自期者,乃懵然不之注意,惑世诬民之学说得以大行,遂举我神州民族投诸极黑暗之世界!…… 这是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卫道”态度。我在那时候已是一个无鬼论者、无神论者,所以发出那种摧除迷信的狂论,要实行《王制》(《礼让》的一篇)的“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一条经典! 我在那时候当然没有梦想到说这话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后(一九二三)会很热心的给《西游记》作两万字的考证!我在那时候当然更没有想到那个小孩子在二、二十年后还时时留心搜求可以考证《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时候也完全没有想想《王制》那句话的历史意义。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这样的: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话的“诛”正是中国专制政体之下禁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的根据。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所以拥护那“四诛”之中的第四诛:“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我当时完全没有梦到第四诛的“假于鬼神……以疑众”和第一诛的“执左道以乱政”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郑玄注里用了公输般作“奇技异器”的例子;更没有注意到孔颖达《正义》里举了“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的例子来解释“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故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王制》第四诛,要“杀”《西游记》《封神榜》的作者。那时候我当然没有想到十年之后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就有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第三诛,要“杀”我和我的朋友们。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我自己叙述五十年前主张“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故事,为的是要说明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我到今天还是一个无神论考,我不信有一个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灵魂不朽的说法。但我的无神论与共产党的无神论有一点根本的不同。我能够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够容忍一切诚心信仰宗教的人。共产党自己信仰无神论,就要消灭一切有神的信仰,要禁绝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这就是我五十年前幼稚而又狂妄的不容忍的态度了。         我自己总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是信神的,居然能有这雅量,能容忍我的无神论,能容忍我这个不信神也不信灵魂不灭的人,能容忍我在国内和国外自由发表我的无神论的思想,从没有人因此用石头掷我,把我关在监狱里,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烧死。我在这个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与自由。我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对我的容忍度量是可爱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自己总觉得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所以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诚心的谅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诚心的容忍并臣敬重—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要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因为我年纪越大,我越觉得容忍的重要意义。若社会没有这点容忍的气度,我决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胆怀疑的自由,公开主张无神论的自由。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冶自由史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容忍的态度是最难得,最稀有的态度。人类的习惯总是喜同而恶异的,总不喜欢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为。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一个宗教团体总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必定是错的,必定是异端,邪教。一个政治团体总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张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见解必定是错的,必定是敌人。      一切对异端的迫害,一切对“异己”的摧残,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论的被压迫,都由于这一点深信自已是不会错的心理。因为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试看欧洲的宗教革新运动的历史。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约翰高尔文(John Calvin)等人起来革新宗教,本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于罗马旧教的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但是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之后,新教的领袖们又都渐渐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许别人起来批评他们的新教条了。高尔文在日内瓦掌握了宗教大权,居然会把一个敢独立思想,敢批评高尔文的教条的学者塞维图斯(Servetus)定了“异端邪说”的罪名,把他用铁链镇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的活烧死。这是一五五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的事。      这个殉道者塞维图斯的惨史,最值得人们的追念和反省。宗教革新运动原来的目标是要争取“基督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何以高尔文和他的信徒们居然会把一位独立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烧死呢?何以高尔文的门徒(后来继任高尔文为日内瓦的宗教独裁者)柏时(de Beze) 竞会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条”呢?      基本的原因还是那一点深信我自己是“不会错的”的心理。像高尔文那样虔诚的宗教改革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确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笔确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末他的意见还会错吗?他还有错误的可能吗?在塞维图斯被烧死之后,高尔文曾受到不少人的批评。一五五四年,高尔文发表一篇文字为他自己辩护,他毫不迟疑的说:“严厉惩治邪说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上帝自己说话。……这工作是为上帝的光荣战斗”。      上帝自己说话,还会错吗?为上帝的光荣作战,还会错吗?这一点“我不会错”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没有错误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见就是“正义”,反对我的人当然都是“邪说”了。我的意见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对我的人的意见当然都是“魔鬼的教条“了。    这是宗教自由史给我们的教训: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异己”的雅量,就不会承认“异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受自由。但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     在政治思想上,在社会问题的讨论上,我们同样的感觉到不容忍是常见的,而容忍总是很稀有的。我试举一个死了的老朋友的故事作例子。四十多年前,我们在《新青年》杂志上开始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我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我说: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各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独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     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我当时看了就觉得这是很武断的态度。现在在四十多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还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    我曾说过,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着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至少至少我们应该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来就不承认有“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胡适“健全的个人主义”解析

徐长甫  (http://mem.netor.com/m/bbs/adviewtopic.asp?boardID=5&bbsid=65858&childs=2) 摘要:本文对胡适“健全的个人主义”人生观作一简单介绍与评析。认为胡适提倡的个人主义有四层含义,一是从充分发展个人入手,二是自由独立的人格与思想,三是积极进取的精神与负责的态度,四是尊重并容忍他人。认为,“充分发展个人才能”和“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是其中心见解,积极、负责与容忍的态度是胡适人生的基本态度。胡适“健全的个人主义”并不会与“集体主义”相冲突,是和平建设时期难得的精神财富。 关键词:胡适,个人主义,健全的个人主义,人生观   胡适是中国现代思想史上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和学者之一,同时也是争议最多的人物之一。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他的名字只有在被批判、被诅咒的时候才会被提起。胡适的“个人主义”人生观,就是曾经受到批判的思想之一。 胡适先生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说,有三篇文章代表了他的人生观,其中一篇就是《易卜生主义》。他说,易卜生最可代表十九世纪欧洲的个人主义的精华,是一种“健全的个人主义”人生观,是他的宗教。[1]由此他的“个人主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度受到众人的批判,直至今日胡适先生的“个人主义”观仍被许多人所误解。 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清楚,什么是胡适所提倡的个人主义。胡适先生认为,个人主义有三种:一种是“假的个人主义”。他引用杜威博士在天津青年会讲演“真的与假的个人主义”中的话说,这是一种“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利益,不顾群众利益的为我主义(Egoism)”,然而他认为,由于大家“多明白这种主义的害处,故他的危险究竟是不很大的”。一种是“独善的个人主义”,他的共同性质是“不满于现社会,却无可奈何,只想跳出这个社会寻一种超出现社会的理想生活”,由于它是很受人人崇敬的,所以是格外危险的。只有最后一种,才是“真的个人主义”,胡适先生称之为“健全的个人主义”,也就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2]其中心见解有两个:第一是“充分发展个人才能”,第二是“要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3] 胡适先生认为,一些人把健全的个人主义人生观当作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生观来批评,平心而说,“是不公道的,是根据于一种误解”。他举苏俄当时用种种方法来提倡个人努力的例子反驳说,社会主义国家也同样需要“充分发展个人的才能”,同样需要有“独立自由思想的个人”。[4] 胡适先生所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至少包含有以下几层含义: 1、从充分发展个人入手:有益于社会,先塑造自己 胡适先生是提倡个人发展的,而且他认为,社会的进步必须从充分发展个人入手。他多次引用易卜生的话说“你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塑造成器”,“你的最大责任是要把你这块材料铸造成器”[5],他认为,只有“把自己铸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他很重视个人发展的作用,他说“争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6] 。我们要有益于社会,我们就必须从自我塑造做起,一个没有充分发展的人对社会的贡献是有限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胡适先生所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绝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个人发展。他虽然强调救国要从发展个人入手,但其目的却是要“有益于社会”。我们在谈及胡适先生的“个人主义”人生观时,绝不能忽略胡适先生也是崇尚博爱的、也是提倡社会协进观念、讲究社会责任感的。他提倡“健全的个人主义”人生观,为的也绝对不是个人的得失,而是出于对一代人的关爱,是出于救国之心,是超出个人境界的。 2、自由独立的人格与思想: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 胡适先生常常告诫学生,思想与治学常常不要忘记一个“疑”字,必须“独立地评判是非”,不“盲从、轻信和武断”。他认为,“一群被人糊里糊涂牵着鼻子走”的人“决不会有真力量”[7]。也就是说,要有独立的思想,要“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脑力”。假如一个人“只晓得人家都这样做故我也这样做;这样的个人便成了无意识的两脚机器,这样的社会便成了无生气的守旧社会[8]”。他认为,这种具有怀疑精神的自由独立的人格“是社会进步的最大动力[9]”。 胡适先生提倡的自由独立的人格与思想,至少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要存疑,反教条,具有批评精神。他说,我们随时随地都要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不那样做[10]”,要“大胆的假设”。其二是要注重事实与证据,注重“求证” ,绝不容许偏见和个人利益来影响个人的判断、左右个人观点,即要“小心的求证”。这种怀疑并非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的,其目的只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是必须“撇开成见、搁起情感”的。这种求证,也并非是主观的臆断,是必须有充分的证据的。 3、积极进取的精神与负责的态度: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健全的个人主义是崇尚积极进取的。胡适先生在文章中这样说,“人生本没有意义,你要能给它什么意义,它就有什么意义”,假如有人说“人生如梦”,那么我们“岂可不振作一番,做一个痛痛快快轰轰烈烈的梦”[11]。又说,我们的“职务在进取,不在保守”。他说,“世界的缺点很多,是要我们来补救的;世界的痛苦很多,是要我们来减少的;世界的危险很多,是要我们冒险进取的。我们要做一个人岂可贪图自在,这个世界岂是给我们静坐旁观的[12]”,可见,胡适先生是反对消极的人生态度的。 其次,健全的个人主义也是崇尚具有负责态度的。胡适先生提倡一个人不但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而且其言行要对社会负责。他援引杜威博士的话说,“个人对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的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厉害”。又引范文正《灵鸟赋》中的话说,“宁鸣而死,不默而生”[13],他提倡人们说“‘忧于无形,恐于未炽’的正论危言,来替代小人们天天歌功颂德、鼓吹升平的滥调”[14]。要“敢于说老实话,敢于攻击社会上腐败情形,不肯避‘国民公敌’的恶名”[15]。可见胡适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真精神,也是一种敢于同腐败势力抗争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精神,一种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假如除去这一点,则不能称之为“健全的个人主义”;没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充其量也只不过是“独善的个人主义”。 4、尊重并容忍他人: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胡适先生认为,“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他说,容忍是很不常见的,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们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他认为,我们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自己的容忍。“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16]。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胡适先生所提倡的个人主义,是一种负责任的、理性的个人主义,而决不是那种从自我利益出发的唯我主义,除此之外,容忍又怎么可能比自由更重要。 胡适先生提倡容忍,主要是出于对“思想自由”的考虑。因为没有容忍的态度,就不会有思想的自由;没有容忍的所谓自由,无非就是反自由的专制。笔者认为,胡适先生的容忍,是特别为保证“思想自由”而言的;这种容忍决不是那种无原则的容忍,决不是对专制与暴力的容忍,绝对不是对坏人与敌人的容忍。他批判那些不容忍的人,批判那些曾经“反对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的人,在自己掌握大权之后,也变得“不容忍、反对自由思想”了。周策纵先生在分析胡适先生的《科学与人生观序》时这样评论:胡适先生的容忍至少暗示了三个要素。第一,胡适先生认为“我们的真正敌人不是对方,我们真正的敌人是‘成见’,是‘不思想’”,我们要承认他们“不一定都是笨人与坏人”,我们要“尊重”他们的人格。第二,“凡是肯用思想来考察他的成见的人,都是我们的同盟”。胡适先生认为,“新信仰总免不了和旧信仰冲突”,然而他正如我一样,他也有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的权利。我们正要他有独立和抗议的精神。第三,他说:“我们总希望那些反对我们的新信仰的人,也能用‘容忍’的态度来对我们,用研究的态度来考察我们的信仰”。言外之意而,对不容忍我们的人,则视之为一种“成见”,则是我们的“真正敌人”;对于过度的绝对的“不容忍”,决不能容忍。[17]   当然,不可否认,胡适先生是反对以暴力形式进行反抗的,他提倡更多的是一种宣传式的抗议,这在当时的乱世,的确有着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然而,这并不意味这胡适先生个人主义于“治世”仍旧存在着这种局限性。胡适先生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强调的充分发展个人、独立思考、积极进取、对社会负责,以及尊重和容忍他人等理念,无非是当今社会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 真正的个人主义,健全的个人主义,它绝对不是与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对立的。相反,健全的个人主义将有利于集体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进步,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完善。 当今,我们的社会正沿着全面发展的道路在前进,我们呼唤“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尊重个人的信仰自由,我们鼓励个人的首创精神,我们就不能否认“健全的个人主义”的重要性。假如说如今我们奉行几分“个人主义”仍有必要,笔者认为,正确理解胡适先生所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很有必要。   [参考文献] [1][6][11][15] 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见欧阳哲生主编《胡适:告诫人生》,北京:九洲出版社,1998.3, P462,P463,P465,P463; [2] 胡适:《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同上书,P90; [3][4][9] 胡适:《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同上书,P125,P125,P125; [5] 胡适:《中国公学十八级毕业赠言》,同上书,P246; [7] 胡适:《为学生运动进一言》,同上书,P252; [8][10][12][13] 胡适:《少年中国之精神》,同上书,P218,P218,P218,P218; [14] 胡适:《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同上书,P132; [16] 胡适:《容忍与自由》,同上书,P141; [17] 周策纵:《胡适之先生的抗议与容忍》,见耿云志编《胡适评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7,P608。   (徐长甫 北京市车公庄大街6号 100044)